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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陈仓区总支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8月26日是我国“全国律师咨询日”,民建陈仓区总支和爱心思源工程协会组织会内执业律师会员在陈仓区金谷广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早上9点,位于金谷广场的咨询点前已人头攒动,高海儒、张 涛、肖 康律师热情地接待着前来咨询的市民,向他们介绍法律知识,提供现场咨询、维权案例分析,参加活动的民建会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材料。截至中午12点,现场已接待前来咨询的居民10余人,咨询内容涉及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与继承、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纠纷等。
    宝鸡西虢律师事务所高海儒律师表示,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律师制度的第一部法律,也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重建。这个特别的日子被定为“全国律师咨询日”。民建陈仓总支已经连续4年组织会员在城区繁华地段开展法律咨询、宣传,对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宝鸡市陈仓区人大副主任、民建陈仓区总支主委廖晓霞,民建陈仓区总支名誉主委康绍东参加了活动。
                                               民建陈仓区总支 刘忠平
Tags: 责任编辑:baoji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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